工信厅联科函〔2024〕3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融合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21〕247号)安排,经过两年揭榜攻关培育,确定了104家揭榜优胜单位,现予以公布。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对揭榜优胜单位的资金、项目及政策等支持力度,鼓励其进一步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在医疗器械领域的创新攻关,推动我国人工智能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赋能新型工业化。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将持续跟踪揭榜优胜单位发展及揭榜技术产品的应用情况,适时组织揭榜成果推广应用和供需精准对接,加速人工智能技术在医疗器械领域的应用和成果落地,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