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政府工作安排,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通知》(发改环资〔2024〕116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关贯彻落实<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对标国家若干措施,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了全区汽车报废更新量、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量、电动车以旧换新量,家装、厨卫、居家适老化改造等销售额以及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量、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量、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及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量等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围绕加力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提出了两个方面10项任务。一是加力支持设备更新。扩大设备更新项目支持领域,支持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扩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范围,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落实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补贴。二是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范围,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争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金支持。
第三部分为组织实施。提出了落实支持资金,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资金管理,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开展绩效评价,强化宣传引导6项措施。
三、政策特点
一是扩大支持范围。在设备更新方面,将能源电力、老旧电梯等领域设备更新,以及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安全改造纳入了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范围,从原有的工业、环境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物流、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更新和回收循环利用等8个领域增加到11个领域。将青(黄)饲料收获机、割草(压扁)机、搂草机、饲料混合机、全混日粮制备机、挤奶机)等6类农业机械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在消费品换新方面,将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的物品材料购置等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范围,并将家电产品支持范围由8类扩大到17类+手机。
二是降低申报门槛。取消“设备更新申报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要求,引导更多资金有效支持单体规模小、但是点多量大面广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同时,按照国家“打捆申报、打捆下达”“地方审核、国家复核”的要求,优化了项目申报方式和流程。
三是提高补贴标准。按照国家要求,提高了汽车报废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和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比例。明确由行业主管部门尽快提出汽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智能家居消费的具体补贴实施细则。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