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自治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普基地: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之年,也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开局之年。为加快推进科技规划政策扎实落地,广泛宣传科技创新成果,开展科学普及惠民活动,根据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 2022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精神,现就举办科技活动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主题
(一)时间。
2022年5月21—28日
(二)主题。
走进科技 你我同行
(三)主要内容。
1. 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技进步法》《科普法》),广泛宣传各项科技规划和政策,为积极推动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法治保障。开展自治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科学技术普及“十四五”规划、《关于实施科技强区行动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等科技规划和政策宣传,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规划政策顺利实施,促进科技规划政策落实落地。
2. 聚焦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重点宣传科技创新成果。积极利用科普方式,聚焦“双碳”、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大战略,广泛宣传科技创新取得的系列重大成果,加强科技安全宣传教育,树立全社会理解和支持科技创新的正确导向,为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创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科普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支撑作用。
3.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广泛开展科技为民服务系列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通过开展科技帮扶、科技下乡、科普进社区、科普进校园等系列科普惠民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社区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为民科普服务活动。广泛组织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大力培育青少年尊崇科学的人生价值观,激发青少年热衷科学探索的兴趣,培养青少年投身于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远大志向。
4. 科技资源集中开放。科技活动周期间,自治区内重点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等科技资源将免费向社会开放,促进科学知识宣传普及,激发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科学兴趣。流动式科普设施重点面向边远地区和革命老区开展科普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科普需求。
二、活动安排
(一)启动式。
全区科技活动周启动式将于5月21日在银川市举行,届时邀请自治区领导出席,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科研院所、高校、科技型企业、社会各界代表等参观科技创新成果展览,参与现场科普互动体验活动等。
(二)主场活动。
1. 科技政策宣传。重点宣传《科技进步法》《科普法》《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关于实施科技强区行动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科技政策。突出展示自治区在“双碳”、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取得的科技创新成就,开展科技安全、食品安全、种业安全、防灾减灾、禁毒等科普知识宣传。
2. 特色科普展演活动。充分发挥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组织自治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行业科普知识宣传、科学实验秀、科技创新成果展示等科普互动活动,同时通过图文、影像、实物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相关科学知识。
(三)部门市县重点活动。
科技活动周期间,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和资源优势,举办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如科研院所、高校向社会开放,部门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和科普进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园区、军营等活动。各市、县(区)同步举办科技周、科技节等具有区域优势和特点的群众性科技活动,科技特派员、乡村振兴科技指导员等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社区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为民科普服务活动。
(四)主要示范活动。
组织开展宁夏科普讲解大赛、宁夏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宁夏科普作品创作与传播大赛、宁夏科普微视频大赛、“博物馆奇妙夜”、防灾减灾消防科普活动、科普进乡村进校园、课后服务课等贯穿全年的示范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市、县(区)科技局及党委宣传部、科协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各地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统筹部署,密切配合,联合协作,集成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针对公众实际需求,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办出特色。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政策,周密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合理确定科技活动周举办方式,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止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要充分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科技保密工作。
(二)精心策划实施。
各市县(区)、各部门要立足实际,讲求实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特色活动,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组织开展相关活动。请于 4月30日前,填写《2022 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2022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报送宁夏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三)强化线上线下结合。
各市县(区)、各部门要统筹考虑疫情形势,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广泛采取直播、微视频、微动漫等方式开展线上活动,积极打造“永不落幕”的科技活动周。要突出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提升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
(四)做好工作总结。
科技活动周结束后,请各市县(区)、各部门于 6 月 15 日前将《2022年市、县(区)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科技活动周总结、影像资料、媒体报道资料(其中视频时长不超过 3 分钟)等报送宁夏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联系人:宁夏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马会忠 席娜
电 话:0951-5032699
传 真:0951-5032764
邮 箱:nxnczx5032764@163.com
2. 2022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
3. 2022年市县(区)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